
危包证是危险品出口的核心合规凭证,无此证则无法完成危险品装船出口。然而,多数从业者对其全称及核心信息掌握不完整。以下将从定义、核心作用、适用行业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维度,进行规范说明。
一、危包证的定义:并非单一文件
危包证是两类法定检验文件的统称,二者共同构成危险品出口包装合规的核心依据:
- 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(简称“性能单”):核心作用为证明包装容器本身具备足够强度、密封性及安全防护性能,可保障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、破损等风险。
- 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(简称“使用证”):核心作用为证明特定危险品与所用包装容器的适配性,确认包装方式符合长途运输安全要求,可保障危险品在运输全流程的安全性。
二、危包证的核心作用
- 出口验收依据:企业需凭使用证向相关部门证明危险品包装符合合规要求,作为出口货物验收的关键凭证。
- 港口放行凭证:港务监管部门将依据危包证核查包装是否存在破损、渗漏等问题,仅符合要求的货物方可安排装船。
- 法律合规保障:作为境外投资、公司注册等场景的必备凭证,可避免因包装不合规导致货物被扣、罚款等合规风险。
三、适用行业范围
凡出口货物属于第九类危险品(如易燃液体、腐蚀性物质、锂电池等),均需提供危包证。常见适用行业包括:
- 化工行业:溶剂、涂料、农药等;
- 新能源行业:锂电池、钠电池(2025年起新增UN3551编号)等;
- 医药/化妆品行业:酒精消毒液、含易燃气体的喷雾等;
- 日化/电子行业:香水、移动电源、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等。
四、危包证办理全流程及注意事项
(一)第一步:包装性能检验(由包装生产企业完成)
办理流程:包装生产企业向海关申请企业代码→提交包装样品进行检测(含跌落、气密、堆码等项目)→检测合格后领取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。
核心要点:所用包装必须标注合规UN标记(如UN1A1/Y1.4),该标记为包装容器的合规“身份标识”,缺一不可。
(二)第二步:使用鉴定申请(由出口企业办理)
- 必备材料:
– 包装生产企业提供的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;
– 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;
– 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;
– 包装设计图纸及实物样品。
- 办理流程:向企业所在地海关提交上述材料→海关现场核查(核对包装规格、货物与包装的适配性等)→审核通过后领取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。
(三)常见风险点提示
- 有效期管控: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有效期为1年;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海运有效期1年,空运仅3个月,超期需重新办理。
- 企业名称一致性:危包证载明的企业名称需与报关单企业名称完全一致,否则将导致货物被扣。
- 样品一致性:送检包装样品与实际出口货物包装需完全一致(含尺寸、材质、规格等),若存在差异(如纸箱尺寸偏差5cm),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。